(2012年)某国电话通信业务原由一家公司A垄断经营,为在该领域引入竞争,该国电信管制机构采取了下列措施:

①将公司A的长途电话和本地电话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本地电话公司B和长途电话公司C;

②发放长途电话经营牌照,引入多家新的长途电话运营公司;

③要求本地电话公司B必须为公司C和新的长途电话公司提供平等的互联接人,且制定了较低的接入费标准;

④对公司C的长途电话业务资费标准严格监管,不允许其降价,而新进入的长途电话公司则可以自主定价,若干年后,对公司C的限制逐步取消。

案例所提及的4项措施中,有()项属于结构干预。

2023-05-19

A. 1
B.2
C. 3
D.4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结构干预。案例中“将公司A的长途电话和本地电话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本地电话公司B和长途电话公司C”改变了原有市场的垄断经营格局;“发放长途电话经营牌照,引入多家新的长途电话运营公司”通过市场准入管制将以市场为导向的思路引入到电信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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