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5 月20 日,方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 5 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 000 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和朋友冯某,未指明受益份额。
2009 年4 月25 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父母健在,且有一女。
请回答如下问题:
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应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 ) 元。

2023-05-19

A.50 000

B.37 500

C.25 000

D.12 500

参考答案:C

因为被保险人方某未指明受益份额,所以应按比例均分,所以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 25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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