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创轮胎有限公司 (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使用现汇从境外购进天然橡胶和炭黑一批(价值100 000美元),用于生产挖掘机轮胎出口.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原因, 申请将手册延期3个月.加工生产完毕后, 尚剩余炭黑若干(价值1 000美元).新创轮胎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海关手续后,将轮胎销至山东卡特机械有限公司,用作卡特机械有限公司进料加工手册项下料件,装配挖掘机后出口.(2007年)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若新创轮胎有限公司最终选择将炭黑作内销处理,关于缓税利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缓税利息计算期限的终止日期为企业向海关申报内销之曰
B.缓税利息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
C.缓税利息=补征税款B计息期限B缓税利息率/360
D.若缓税利息不足人民币50元,免于缴纳

2023-05-19



参考答案:CD

[解析]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缓税利息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含1年)短期贷款年利率,海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随时调整并公布执行.缓税利息的计算公式为:缓税利息一补征税款B计息期限B缓税利息率/360,若缓税利息不足人民币50元,免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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