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甲为一家合伙企业,经税务机关发现有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证据证明。税务机 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此期限内,税务局又发现该企业有将其库 存产品及银行存款私分、转移的迹象,即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销声匿 迹,不能提供担保。税务机关依法对甲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甲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了应纳税款, 此时,税务机关、A.可以根据情况酌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B.可以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C.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D.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才能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甲为一家合伙企业,经税务机关发现有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证据证明。税务机 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此期限内,税务局又发现该企业有将其库 存产品及银行存款私分、转移的迹象,即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销声匿 迹,不能提供担保。此时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以下做法不当的是、A.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对甲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B.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甲企业开户银行冻结甲企业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税务机关扣押、查封甲企业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D.在以其他方法扣缴税款不足时查封企业合伙人住房,责令其家属迁出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 甲、乙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地方省从丁国政府 举借大额债务。乙国元首也曾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用于乙国救灾。上述债务均 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 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可由丙国政府继承B.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可由丙国政府继承C.上述债务均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巳自然消除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 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 力船舶经营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国际法相关制度,对此事件,应如何承担责任?A.由甲国国家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损害是由甲国的核动力船造成的B.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C.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损害的同时,对超过船运公司赔付能力范围的部 分,由甲国政府代为赔付D.无论损害多大,由船运公司以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题中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 国,则根据《公约》的规定,下列买卖交易不适用《公约》的有、A.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通过在拍卖行竞拍买得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的一批货物B.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为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加工生产了两艘万吨油轮,并按期交货C.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将所持有的乙国的B公司的股票转让给丙国的C公司D.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将一批残次服装出售给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某大学留学,某日上街购物被乙国警察误认为抢劫而遭非法逮 捕和监禁。刑讯逼供没有结果,无证件将詹某释放,詹某在乙国提起控诉被驳冋,根据国际法 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 甲国以彼得是本国公民为由,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分別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甲、 乙两国国间均无引渡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可以拒绝将彼得引渡给对乙国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C.中国可以既不对彼得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甲、乙两国为沿海邻国。由于岛屿争议,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 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错误?A.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任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B.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 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C.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 碍该决议的通过D.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別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
关于宪法应否司法化,我国学者曾进行过相当多的讨论,有些学者认为宪法不应当司法化。从法理学的视角来看,你认为以下说法中能够成立的是哪一项?A.可诉性是法律的特征,如果宪法不能司法化,那么宪法就不是法律B.宪法不能司法化,并不意味着宪法法律部门不能司法化C.宪法不能司法化,意味着宪法无法成为法律渊源的组成部分D.宪法不能司法化,意味着宪法无法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影响
下列关于汉代刑制改革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在文帝的刑制改革中,斩右趾改为笞五百,斩左趾改为弃市死刑B.在文帝的刑制改革中,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即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C.在景帝的刑制改革中,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右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D.在景帝的刑制改革中,颁布了《厳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可以换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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