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

2023-05-20



参考答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包括:
1.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2.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7)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8)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0)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11)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