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地现场聆听了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 。 经查该保健食品于2009年取得了药监局颁发的批准证书。在现场销售两天中,获得违法所得4000.00元。
针对该保健食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3-05-22

A.保健食品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食品
B.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文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C.若只宣传保健功能,该企业是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D.保健品不能诊断治疗疾病


参考答案:C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该批准证书已失效,所以该企业仍然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