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通用名称印制与标注的说法,错误的是

2023-05-22

A.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B.任何情况不得分行书写
C.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D.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

参考答案:B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②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③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浅黑、灰黑、亮白、乳白等黑、白色号均可使用,但要与其背景形成强烈反差;④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的印制,总的原则是通用名比商品名要显著突出,主要体现在大小、字体和颜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