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A.制剂室负责人 B.药检室负责人 C.配制范围 D.配制地址 E.有效期限

2023-05-22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 法定凭证,应当载明证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注册 地址、配制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 项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证号和配制范围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 的编号方法和制剂类别填写(见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