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药品零售企业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了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可以给予该企业的处罚有
A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B .责令停业整顿
C .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 D .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5-22



参考答案:CDE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 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 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 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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