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办理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的是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E.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05-22



参考答案:C

本组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办法、产品目录和药用要求与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 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 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 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 品。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