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法国川普被中国某培训机构聘为客座讲师。为了避免成为中国纳税居民,川普特别要求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为10个月。2011年4月10日,川普来到中国工作,到12年9月完成工作回国。期间,中国某培训机构向其支付了共约50万人民币的课酬和其他劳务费用。根据中国和法国的所得税法,对川普的这50万所得,两国都有权征税。根据国际税法的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是:

2023-05-23

A.川普要求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为10个月的做法属于逃税行为
B.因川普不是中国纳税居民,中国对其50万所得无权征税
C.若中国和法国都对川普50万所得征税,此现象在国际税法中被称为国际重叠征税
D.若依中法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法国税务主管部门将川普已在中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向法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内扣除,则可以减轻川普的税负


参考答案:ABC

川普选择自己的合同聘期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不属于逃税行为。A项错误。川普虽不是中国人,但50万人民币的课酬和其他劳务费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来源于中国,中国享有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B项错误。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例如一笔收入在公司和股东之间各征一次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同时征税,中国和法国对川普的这50万所得征税属于重复征税,为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国家之间可以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解决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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