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的甲劳务公司与乙硫酸厂达成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甲公司选派具有特种行业从业资格的劳动者到乙厂劳动,并就待遇等事项作出安排。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员,甲公司就临时派遣没有从业资格的张某到乙厂。工作中,由于张某的重大过失,导致高浓度酸废水管道泄漏,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附近的镜花湖,致使周某养殖的鱼类大量现象。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另悉,A县丙石化染料厂也向该河流排放酸性污水。周某沿河找到丙石化染料厂和乙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在这次环境污染导致损害的事件中,周某可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2023-05-23

A.甲公司
B.乙厂
C.丙厂
D.张某


参考答案:ABCD

乙、丙作为排污者,应承担责任;张某是第三人导致污染,第三人张某也要承担责任;甲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在派遣中有过错,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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