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2023-05-23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D

【考点】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与认定。详解:甲已经实施了暴力显然属于犯罪实行阶段而不是预备阶段;乙喊甲的名字对于甲来说没有强制作用,甲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了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故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