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社局以某公司拒不建立职工名册为由给予1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向市人社局申请复议。市人社局经审查认为该罚款过低,应给予2万元罚款。市人社局的下列哪些做法正确?()

2023-05-23

A:撤销区人社局的罚款决定
B:责令区人社局重作决定
C:将区人社局的罚款改为罚款2万元
D:维持区人社局的罚款决定

参考答案:AB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1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才可决定维持。市人社局认为区人社局的罚款过低,即认为内容不适当,故不得决定维持,排除D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市人社局“将区人社局的罚款改为罚款2万元”显然对该公司更为不利,故排除C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第5目,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可以决定撤销,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故A、B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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