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安局巡逻大队人员蒋某在夜间巡逻时,看见戴某从一户人家院墙里跳出来,怀疑其为小偷,即把戴某带回到巡逻大队值班室讯问。戴某不承认其有盗窃行为。蒋某便命令戴某蹲下不许站起来,直到其交代情况为止。戴某几次忍不住想站起来,都被蒋某打倒在地。最后一次戴某被打倒时其头部撞在桌角上,导致严重伤残。蒋某的行为构成:()

2023-05-23

A:刑讯逼供罪
B:暴力取证罪
C:非法拘禁罪
D: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D

【考点】刑讯逼供的转化。详解:《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暴力取证的行为对象是证人,为的是逼取证人证言.。因此,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暴力取证罪。蒋某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致戴某严重伤残,行为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属于转化犯,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构成刑讯逼供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