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有仇,一日甲会同七人,向乙挑战,扬言“要把这件事解决一下”。于是乙也召集了五人。两伙人马各自手持木棒、手杖、匕首等在指定地点相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甲情急之下用匕首乱刺,刺中对方丙的大腿动脉,丙因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对于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2023-05-23

A:过失杀人罪
B:聚众斗殴罪
C:故意伤害罪
D: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D

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根据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甲在用匕首刺人时,主观故意不明确,对他人的死、伤持放任态度,因此,甲对被害人丙死亡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