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成立侵占罪?()

2023-05-23

A:金某在马路上捡到1个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1000多美元,遂据为己有。后失主多次登报寻包,金某看到后均未理睬
B:旅客离开宾馆时将装有数万元现金的密码箱遗忘在房间中,被服务员发现后藏起来私吞。后来旅客回来寻找,服务员害怕被告发,主动归还
C: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吞钱款。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
D:白某在饭店吃饭,离开时将手提电脑遗忘在饭桌上,被店主藏匿。白某发现后回来寻找。店主谎称没有发现,拒不交出

参考答案:B

【考点】侵占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据此,AD两项属于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C项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B项虽有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不是拒不交出,不构成侵占罪。故依题意,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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