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9年10月被人民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赵某认为根据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其不需要证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相反,应当由公诉方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非法性,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

2023-05-23

A:正确,因为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且其证明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B:正确,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
C:错误,因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中,控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D:错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中,控方只需证明被告人的财产与合法收入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而不需要证明该财产差额来源的非法性,被告人如果不能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则被判有罪

参考答案:D

【考点】刑事诉讼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的特殊证明责任分配。详解: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检察机关只需证明被告人符合犯罪主体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的合法收入及其财产和支出的情况及其合法收入同其财产和支出之间存在巨大差额等问题,而无需证明被告人存在哪些非法收入。被告人如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有合法来源就构成该罪。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