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法的分类,《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属于()

2023-05-23

A:一般行政法
B:部门行政法
C:行政组织法
D:行政实体法

参考答案:A

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部门行政法,或者称为行政法的总则和分则。行政法总则是行政法的普遍原则和共同规则,适用于全部或者多数行政领域,行政法分则是只适用于特定行政领域的规则。行政法总则以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法为基本结构,相对稳定。其中,行政组织法是有关行政组织的职能、组织、编制和公务员录用和管理的法律制度,分为行政机关组织法和公务员法两大部分内容;行政行为法是有关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实体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涵盖行政机关实施抽象与具体各类行政行为;行政监督救济法指有关对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行政职权和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进行监督,并向受到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还可以分为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分类标准是权利义务的性质。具有实体权利义务性质的行政法规范属于实体行政法,具有程序权利义务性质的行政法规范属于程序行政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适用于全部行政领域,属于一般行政法(行政法总则),不属于部门行政法(行政法分则),故应选A项,排除B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是关于规章这一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属于行政行为法范畴,而非行政组织法,故排除C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侧重于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故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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