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公司以嘉禾公司的某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为由请求商标局予以撤销。商标局作出不予撤销的决定。万和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的复审决定。万和公司仍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3

A: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
B:被告是商标局
C:被告是商标评审委员会
D:法院可以通知嘉禾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参考答案:C

根据《行政复议法》,所谓行政复议,是指根据层级监督权,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在申请人、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复议被申请人)也参加行政复议过程,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意见。但是,商标局不参加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程序,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并非行政复议,故不得适用该条第2款。该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该第1款规定,本题的被告应当是作出复审决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B项错误、C项正确。参照《商标法》第44条第3款、第45条第2款,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可以”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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