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2023-05-23

A: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B: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
C: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参考答案:ABCD

《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ABC项正确。同时,《行诉解释》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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