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

2023-05-23



参考答案:D

(原答案为A)。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对于一般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而对于有法定复议前置情形的行政争议,则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张某对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根据命题时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属于法定复议前置情形的行政争议,A为应选项;但由于全国人大已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并颁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关于被处罚人不服治安管理处罚时的救济途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新法施行后,本案中张某对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寻求救济时,将不再需要经过复议程序,而是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错误,D为应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