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喜欢编造并传播小道消息,她曾经程造事实,同时诽谤甲、乙、丙、丁四人。此后,甲独自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人民法院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不受理此案
B.同意乙、丙、丁不参加诉讼
C.乙、丙、丁不参加诉讼,但允许他们在本案宣判后畀行提起刑事自诉
D.乙、丙、丁不出庭,但允许其保留告诉权

2023-05-23



参考答案:ACD

。《刑诉解释》第1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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