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刘某在所辖范围值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刘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刘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头部打伤。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局认定刘某殴打他人,情节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超越了职责范围
B.区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是合法的
C.刘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职务行为,因为其正在执行职务
D.刘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是合法的,区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进行处罚

2023-05-23



参考答案:C

。本题的关键是对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所以对其行为性质的区分决定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刘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将甲打伤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仍属于公务行为的范畴,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局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追究刘某的行政责任。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处罚,对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能适用。区公安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的刘某相应的行政处分。所以,上述选项中只有C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