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 些?( )
A.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 伤害他人(轻伤)、重婚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B.Y省副省长受贿1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5-23



参考答案:BD

。依据《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22 条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 定的案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自诉案件,这种 情况就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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