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 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23-05-23



参考答案:D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缓)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提审被告人。依据《刑诉解释》第282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二是审理方式则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依据 是《刑事诉讼法》第238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三是高级法院核准死缓案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依据是《六机关规定》第 47条,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由此,本题目中的A、C因为都是一种加重刑罚的表现,所以都是不正确的。根据高级法院核准死缓案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D是正确的。四是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的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依据《刑诉解释》第278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该规定,只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才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其他情况不可以。本案中,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过轻,这种情况下不可以发回重审。所以,B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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