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故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裁定终结诉讼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2023-05-23



参考答案:D

。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程序妁问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对行政裁定适用范围的掌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选D项,排除ABC项。解答本题应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23、44、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