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
A.在甲某的组织卖淫活动中,乙某被其聘请负责保安工作,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B.乙某等数人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其老乡甲某为其提供了住 房、交通工具以及大量物资
C.某建筑公司与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信证明等方式,骗取市 某中学的信任,在签订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承包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 万元的物资
D.王某明知张某、黄某等人组织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 大量物资资助的行为

2023-05-23



参考答案:C

所谓帮助行为的单独犯罪化,又称帮助行为的实行行为化,是指刑法将那些本应作为帮助犯处理的行为,单独规定为实行行为。之所以将帮助行为认定为实行行为,是为了从快、从重打击这些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什么样的帮助行为能够以实行行为来处理,即什么样的帮助行为能够单独作为犯罪行为处理,必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
A项,乙某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实行犯而非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B项,甲某成立资助恐怖活动罪的实行犯而非组织恐怖组织罪的帮助犯;D项,王某成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实行犯而非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帮助犯。
总之,ABD三个选项由于都出现了“帮助行为的单独犯罪化问题”,因此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至于C项,则应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共犯,这一点没有疑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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