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有一村办厂,由陈某承包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陈某锐意进取,经营相当好。乡政府见状决定将该企业出售给李某。李某凭与乡政府签订的购买该厂的合同到县工商局将该厂由村集体企业变更登记为私营企业。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村委会有权对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提起行政诉讼
B.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民事行为
C.陈某有权对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陈某对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起诉的,必须以该企业名义

2023-05-23



参考答案:AC

A、C
考点:原告资格确定
讲解: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影响到了该村办企业的集体性质,从而影响到了该“村集体”对该企业的权益,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的代表,当然可以对该变更登记提起行政诉讼,故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 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 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对非国有企业采取的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 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故选项B “民事行为”的表述 有误),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当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对这些行为不服,除有权以该企业的 名义起诉外,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有权以其个人名义起诉(故选项C正确,而选项D的 “必须以该企业名义”表述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