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下列四宗案件,对于其中哪个案件,该院应当撤销原判 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A.延庆县法院审理的信息公开案件,遗漏了一项应当判决的诉讼请求
B.西城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案件事实认定有误
C.房山区法院审理的行政强制案件,审判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D.海淀区法院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变更了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判决后的处罚幅度 仍显失公正

2023-05-23



参考答案:A

选项A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 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选项BCD错误,不选。《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成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 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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