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

2023-05-23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行为的撤销
D:行政检查

参考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检查概念的区分【详解】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而行政违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管理秩序,依照法律应当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该题中,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证是因为该企业营业执照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许可条件,而并不是因为该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据此,A选项不正确。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直接使用国家强制手段采取的处置措施。一般包括行政监管中采取的强制检查措施、防止和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强制控制措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强制执行措施。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当事人必须或者应当履行法律义务为重要前提,而本题中建设局既不是对甲公司的财产采取措施,也不是因为甲公司未履行特定义务而撤销许可证,据此,B选项不当选。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律义务的监督检查,其主要目的是获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和信息,以作为行政机关作出某种行政行为的前提。很明显,该题中撤销规划许可证的行为本身是行政监督检查的结果,而非行政检查。据此,D选项不当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违法情形及明显不适当的时候,可以撤销。撤销可以是本机关自行撤销、也可以是其他有权机关撤销。据此,建设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人准许许可后而予以撤销的行为是行政行为的撤销。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