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2023-05-23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参考答案:ABD

(原答案为BD)【考点】人民陪审制【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该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可见,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适用合议庭,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陪审员不是审判员,不能参加第二审,选项C不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4条第2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所以,张某可以参与审理所在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选项B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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