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2023-05-23

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
C: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
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

参考答案:BC

【考点】数罪并罚【详解】根据《刑法》第198条第1款第(五)项,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属于保险诈骗罪的加重情节;但第198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选项A中,对甲应当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论,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15岁的甲,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对杀死被害人的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因此选项B中,甲只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对其行为进行数罪并罚,选项B当选。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中,甲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但不构成刑讯逼供罪,对甲不能数罪并罚,选项C当选。根据《刑法》第321条第3款的规定,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选项D中,对甲当以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杀人罪论,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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