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23-05-23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参考答案:C

【考点】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详解】甲是意欲通过拍裸照来勒索乙的钱财,是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索乙的个人财物,并非使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胁,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排除A选项和B选项;敲诈勒索罪以行为人实施敲诈行为为实行着手,本题中,甲并未来得及实施敲诈行为,只是为拍裸照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可以排除D选项,正确答案应当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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