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3-05-23

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参考答案:C

《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A选项错误。依据《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19条,B选项缺少审判员的询问和释明法律后果,错误。《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并非“应当”。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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