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2023-05-23
参考答案:BCD
选项A错误。对于受案范围,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得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项B、C、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海滨处于海陆之间,属于陆地的延伸部分,()(即4S)被称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阿里山位于台湾省嘉义市东北,高山铁路、()号称“阿里山五奇”
2023-08-14 从业资格其它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