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根据《行政诉讼法》,本案中,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有(  )。

2023-05-23

A.陈某向法院当庭所作的真实陈述
B.物品被砸坏的照片
C.谢某儿子的录音证据
D.县价格中心所作价格鉴定意见
E.隔壁邻居张某所作的推断性证言


参考答案:ABCD

(1)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选项B)、视听资料(选项C)、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选项A)、鉴定意见(选项D)、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2)选项E: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陈述”。推断性证言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