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凡是我国締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 国締结该条约时作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作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2023-05-23



参考答案:ACD

。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締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民商事条约的这种直接适用也得到了大多数司法实践的支持。在民商事法律范围以外,条约在国内的地位和适用问题,由于缺乏宪法或基本法的依据,同时也存在不一致的实践和不同方面的认识,所以尚不能简单笼统地认为,条约的直接适用已经或必将作为任何条约在中国适用的唯一方式。故A是错误的。关于条约与国内法冲突的解决, 在民商事法律范围内,条约可以优先适用。在整个法律范围内,也没有优先适用条约的统一规定。因此C是错误 的。D项的错误在于我国对自己没有参加的条约并没有优先适用条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