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甲公司于4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中国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小麦20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CIF大连,9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5月9日回电、“你方4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2023-05-23



参考答案:D

。对于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逾期作出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如果要约人毫不迟疑地发出通知表示接受,则仍具有承诺的效力。本题甲公司没有给予答复,乙公司回电已构成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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