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改变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而不议”的现状,某地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种“1411”模式,即由1名副庭长、4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速录员)组成至少2个合议庭,副庭长在合议庭中任审判长。电脑随机分案到每个承办人,该承办人所在合议组即为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根据这一事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选项?()
A.在此模式中,总共7人组成两个合议庭,可以—个庭4人,一个庭3人
B.刘某不具有审判员资格,作为书记员,他可以和1名副庭长和一名法官共同组成共3人的合议庭
C.组成的合议庭对一疑难案件难以做出决定,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形成决议,合议庭认为决议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执行并重新合议
D.合议庭成员的分工,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机制,避免了案件由承办法官一人唱“独角戏”的不正常现象

2023-05-23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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