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表述正确的是、()
A.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国民大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
B.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有所不同
C.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行政、考试、监察
D.施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等

2023-05-23



参考答案:ACD

。本题考查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的结构特点。1946年11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该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既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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