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宋代契约与婚姻法规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宋代在买卖之债发生的法律规定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同时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
B-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这些重要的交易活动,须订立口头或书面契约,才能视为合法有效
C.宋代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贷指消费借贷,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D.宋律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2023-05-23



参考答案:B

宋代因契约所生之馇占多数,当然还有其他形式引发的债权。《宋刑统》与《庆元条法事类》在买卖之债发生的法律规定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同时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所以A项正确。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为一般买卖。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尔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这些重要的交易活动,都须订立书面契 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所以B项错误,当选。宋代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把不 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贷指消费借贷,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所以C项正确。宋代婚姻的缔结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的限制:(1)婚龄。宋承唐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违犯成婚年龄 不准婚嫁。(2)血缘。宋律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3)州县官员。 《宋刑统》规定:“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违者虽会赦仍离之。其州上佐以上及县令,于 所统属官亦同。其定婚在前,任官居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并不在禁限。”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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