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经营者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消费者起诉后,可 根据案情酌情决定是否责令经营者加倍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
B.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消费者是否当场知晓所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有瑕疵),都应 当保证消费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情况下该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用途与 有效期限等
C.按照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商店里提供某种商品时可以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自由协商而 不必明码标价,这是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D.经营者为了防止其他同种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假冒其注册商标和名称,可以不在其商品 服务上标明真实名称或标记

2023-05-23



参考答案:ABC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 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故D不正确。第22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 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巳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 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故B不正 确。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腋务的费用的一倍。”故A为法定应当情形。C项的明码 标价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所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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