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驰公司在甲市乙县建立了一座数据中心,后来,某县土地局发布《通告》,为实现城市规划而实施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决定收回迅驰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迅驰公司对征收决定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撤销了《通告》决定。但迅驰公司认为自己要求行政补偿的诉求仍没有得以满足,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3

A.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B.本案的被告是县土地局
C.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C

(1)经过复议再起诉被告有三种情况:“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复议机关撤销了被诉的《通告》决定,属于复议改变。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只包括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改变表现形式有撤销、部分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既然本案例属于复议改变,那么被告就应当是复议机关县政府。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所以本案应当由中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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