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安局为追查犯罪嫌疑人甲,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甲的表兄乙的拖拉机扣押,并告诉乙必须找到甲并且送交市公安局后才能将拖拉机返还。乙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该强制措施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被扣车辆。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3-05-23

A.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市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B.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属刑事侦查措施
C.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权
D.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应由检察机关进行法纪监督上的处理

参考答案:AC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应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刑事侦查中的扣押措施有其特殊性,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且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本案中,车主并非犯罪嫌疑人,该车也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该扣押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事项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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