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 )查看材料

2023-05-23

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
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
C.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参见《国家赔偿法》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