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 )查看材料

2023-05-23

A.刘兴
B.律师
C.买买提
D.杨光的母亲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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