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5-23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参考答案:ABCD

约翰2012年来到中国,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已经满1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约翰从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属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属于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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