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A国。此时,B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北方省,分别从B国政府借款4000万美元与1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B国的商业银行借款5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未为偿还。甲、乙、A、B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涉及债务的任何双边或者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23-05-23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A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已经自动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债务专属A国政府承担
C、甲国北方省的债务转由A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的债务专属A国政府承担

参考答案:ACD

国家继承的对象是国家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一般分为两大类: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其中包括对国家债务的继承。本题中,甲国与乙国合并为一个新的国家A,则该国当然继承甲国与乙国的国家债务,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者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务义务,具体是指以国家名义负担并用于整个国家或者某个地方的债务。而某一个地方当局为自身名义负担的用于地方的职务不属于国家债务。同样,以元首个人名义所借贷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国家债务。因此C、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答案是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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