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一事,下列关于A市中级法院处理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2023-05-23

A.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
D.直接告知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ACD

本题中,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属于原审被告在二审中提出的反诉,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与D是不正确的。